聯名銷售暨行銷合作契約書
Co-Branding Sales and Marketing Partnership Agreement
由甲、乙雙方於西元年月日簽訂,雙方同意遵守如下條款:
(內部填寫/確認事項:請參附件六「填寫與核對清單」)
除另有約定外,本契約下列用語定義如下:
1. 「商品」:指本契約附件一所列之聯名銷售商品及其組合內容。
2. 「通路」:指甲方用以對外銷售商品之平台/網站/門市/直播/團購等(含第三方平台)。
3. 「有效訂單」:指消費者完成付款且未於退貨期內退貨或退款之訂單;或經雙方另約定之認列口徑。
4. 「營業額」:指以有效訂單為基礎計算之銷售金額(口徑依第三條及附件三)。
5. 「合作素材」:指雙方因本合作所產出或提供之影片、照片、文案、圖像、Logo、商標、聲音、肖像等。
(內部填寫/確認事項:請參附件六「填寫與核對清單」)
一、合作性質:雙方同意就聯名商品之行銷、內容製作與銷售推廣進行合作,並依本契約約定分工與分潤。
二、商品與組合:詳附件一(商品規格與組合清單)。
三、建議售價:每套新臺幣 元(
)。若甲方於通路進行折扣/組合/贈品活動,應依本契約『營業額』定義計算分潤。
四、銷售目標/預估:年度預估 套(非保證)。若需設定最低採購量或保底條款,另於附件五約定。
一、通路:甲方得於其自營通路及/或第三方電商平台銷售商品,並應確保通路頁面資訊真實、完整且符合相關法令。
二、收款與發票:除雙方另有約定外,商品對外銷售之收款方為甲方,甲方負責向消費者開立發票/收據及履行消費者保護義務。
三、客服與退換貨:甲方負責第一線客服、退換貨處理、退款作業與對外溝通;乙方應於合理範圍內提供商品/素材資訊協助。
四、平台規則:如第三方平台另有規則或罰則,甲方負責遵循並承擔平台對甲方之請求;如係可歸責於乙方提供之資訊/素材導致,乙方應負擔相應責任(見第十二條補償)。
一、甲方工作項目(至少包含):
1. 商品上架、頁面製作、廣告投放、活動企劃與對外銷售。
2. 金流、物流、出貨、客服、退換貨與消費爭議處理。
3. 合作素材之剪輯、排版、投放與成效追蹤(除乙方交付之部分外)。
二、乙方工作項目(至少包含,詳附件二):
1. 協助錄製約20分鐘之課程/教學影片(含腳本或依雙方約定)。
2. 協助錄製廣告素材(單次錄製時間原則不超過30分鐘,除另有約定)。
3. 提供一天拍攝場地供雙方共同拍攝。
4. 提供乙方品牌標識、宣傳照片,並授權甲方依本契約使用。
一、各自既有權利:雙方於合作前即擁有之商標、著作、營業秘密、技術與素材,仍歸原權利人所有。
二、乙方授權甲方:乙方就其提供之Logo、商標、品牌名稱、宣傳照片、出鏡肖像/聲音(如適用),授權甲方於本合作目的範圍內使用,授權範圍(地域/期間/媒體/用途)依附件四。
三、合作產出權利:除附件四另有約定外,甲方就其製作之剪輯、版位設計、投放素材等享有著作權;乙方就其原始表演或提供之照片素材享有相應權利。雙方同意為達合作目的互相授權使用。
四、審核機制:如乙方要求對外素材需事前審核,應於附件四載明審核流程、回覆時限與逾期視為同意之規則。
(內部填寫/確認事項:請參附件六「填寫與核對清單」)
第十條 肖像、姓名與人格權(如有出鏡/可識別人物)
一、若合作素材含可識別之自然人(含乙方所稱『兩位』),該自然人應另簽署肖像/姓名/聲音/表演授權同意書(附件四之一),或由乙方保證其已取得完整授權並對甲方負擔保證責任。
二、甲方使用肖像或姓名不得逾越本合作目的,不得以貶損、歧視或其他違反公序良俗方式使用。
一、廣告與標示:雙方應確保對外宣傳內容真實,不得有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;涉及療效、食品、保健等宣稱時,應遵循相關法規。
二、消費者保護:甲方應依消費者保護相關規定提供七日鑑賞期(如適用)、退換貨資訊、客服聯繫方式等。
三、個人資料:如需共享或委外處理消費者個資,雙方應另行約定目的、範圍、保存期限與資安措施,並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。
(內部填寫/確認事項:請參附件六「填寫與核對清單」)
一、平台範圍:雙方同意本合作之宣傳與導購可於包含但不限於 Instagram、Facebook、Threads、YouTube、TikTok、小紅書、LINE官方帳號、Google(含搜尋/多媒體)、甲方官網、EDM、電商平台站內廣告/內容頁等通路進行。
二、素材使用與審核:若乙方要求事前審核,乙方應於收到甲方提供之文案/視覺/影片版本後 個工作日內回覆;逾期未回覆者,視為同意該版本用於本合作目的(不包含新增之高風險宣稱或違法內容)。
三、付費投放:甲方得依本契約及附件四授權範圍進行付費廣告投放;如需超出授權範圍(例如新增平台/延長期間/改作幅度顯著)者,雙方應另以書面(含Email或可稽核訊息)確認。
四、合作揭露與法令遵循:涉及廣告或合作宣傳者,甲方應依平台規範與相關法令進行適當揭露(例如標示#廣告/#合作等);雙方並應避免不實或誇大之宣稱。
五、互動與客訴口徑:原則由甲方負責第一線社群留言管理與客訴引導;若涉及乙方品牌聲譽、出鏡人員或專業內容之敏感議題,甲方應合理範圍內先行與乙方協調一致口徑。
六、成效資料:甲方得提供不含個人資料之彙總成效資料(例如曝光、點擊、轉換、投放期間與花費區間)供雙方檢討合作;如需提供可識別個人之資料,應另行依第十一條第三項(個資)約定。
一、權利保證:乙方保證其提供之Logo、照片、出鏡素材、文案等不侵害第三人權利;甲方保證其自行製作之素材不侵害第三人權利。
二、損害補償:任一方因可歸責於其之行為(含違約、侵權、違法宣傳、提供不實資料)致他方受有損害、遭第三人請求、主管機關裁罰或平台扣款者,應負賠償及補償責任(含合理律師費)。
三、責任限制:除故意或重大過失、侵害智慧財產權、違反保密或個資義務外,各方對他方之間接損害、所失利益之責任以最近 期已支付分潤總額為上限(如需)。
(內部填寫/確認事項:請參附件六「填寫與核對清單」)
雙方對於因本合作取得之商業、財務、行銷、客戶及未公開資訊負保密義務,非經他方書面同意不得揭露;違反者應賠償因此所生之一切損害。保密期間為合作期間及終止後 年。
一、禁止挖角:合作期間及終止後 年內,非經他方書面同意,不得主動招攬他方核心人員。
二、競業限制:如需設定乙方不得與甲方競品進行相同合作/聯名,應於附件五明確定義『競品』與限制範圍、期間與對價。
(內部填寫/確認事項:請參附件六「填寫與核對清單」)
(以下為簽署頁,無正文)
甲 方:典鴻國際股份有限公司
負 責 人:李怡明
日 期: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
乙 方:____________________
負 責 人:____________________
日 期: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
(如有出鏡/肖像個人)授權人1:
日 期: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
(如有出鏡/肖像個人)授權人2:
日 期: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
附件一 商品規格與組合清單(範本)
1. 手工砧(尺寸:16)×1
2. 手工砧(尺寸:14)×1
3. 棒/盒子/墊子(請列明規格與材質)
(內部填寫/確認事項:請參附件六「填寫與核對清單」)
附件二 乙方交付物規格、時程與驗收
(本附件為雙方專案管理與驗收之依據;未填寫或填寫不明確者,可能影響交付與驗收認定。)
(內部填寫/確認事項:請參附件六「填寫與核對清單」)
附件三 營業額計算與退款回沖示例
(本附件用以將「營業額」口徑表單化;雙方應以通路/平台之對帳或結算報表欄位填寫,並以附件三-1/三-2為分潤結算依據。)
附件三-1 平台結算欄位對應表(填空)
(內部填寫/確認事項:請參附件六「填寫與核對清單」)
附件三-2 分潤結算表(填空)
(內部填寫/確認事項:請參附件六「填寫與核對清單」)